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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区阳光社区取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吉利区阳光社区取水工程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7口取水井,取水量为774.6万m3/a,该取水井作为阳光社区水厂水源,采用管道输水方式向阳光社区水厂供水,经过阳光社区水厂处理后为吉利区人民提供生活饮用水。
项目名称:吉利区阳光社区取水工程
拟建地点:洛阳市吉利区大河路南、洛吉快速路东
二、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
废气:采取相应措施减缓施工废气(扬尘、机械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等。
固废:建筑垃圾尽量做到资源化合理利用,不能再利用的清运至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站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垃圾处理设施处理。
2.营运期
噪声:采取噪声源控制与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方法,以控制取水泵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或通过百度网盘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盘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2zdgbWtIH2pobGUIH00Lxg 提取码:a64s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受到项目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好后,可通过信函、自选、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邮寄或自送地址:河南吉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1383798318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河南吉泰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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